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标准计划项目暨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2-04 发布人: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为市场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的能动作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协会团体标准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标准计划项目”)。

前期经专家论证审核,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确定了2024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本批立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运维保障服务规范》《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运维保障从业人员技能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以下简称“两项标准”),为做好标准编制工作,使立项标准的制定更具广泛性、合理性、科学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质量,现公开征集标准牵头单位及参编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计划项目立项原则及要求

(一)实用性原则

申报的标准计划项目应符合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创新、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发展为主要方向。鼓励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等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的创新成果输出转化为标准,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协调性原则

申报单位应充分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和标准化的现状,确保申报项目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性。

(三)可操作性原则

申报单位应广泛吸纳标准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在可能的最大范围协商一致,确保最终标准的推广应用。

二、编制单位义务与权利

(一)编制单位义务

1.以法人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并至少委派一名专家或较高技术水平人员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2.编制单位应为依法经营,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单位。

3.编制单位能够积极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及调研活动,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编制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标准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5.编制单位对标准编写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和数据,具有保密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编制单位权利

1.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姓名列入编写人员名单(每家单位原则上限列1-2人)。

2.编制单位、编写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该团体标准修订的权利。

3.标准编制单位、编写人员将享有对本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和标准编制组讨论协商的权利。

4.享有相关团体标准使用权利。

5.共享相关团体标准所获得的荣誉。

三、申报方式

1.拟申报2024年度协会标准计划项目的单位,按要求填写按要求填写立项申报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将word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秘书处,申报日期截止至2024年3月30日。

2.拟参编两项标准的单位,按要求填写《标准编制工作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申报日期截止至2024年3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服务中心  0531-88985608

邮  箱:wangxiaohan@sdie.org.cn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47号明湖国际信创产业园C303室


附件:1.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

           2.团体标准论证材料.doc

           3.标准编制工作参编单位申请表.doc

        鲁信产发〔2024〕1号---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标准计划项目暨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的通知.pdf